應市監〔2024〕10號
各相關股室、各市場監管所、綜合行政執法隊:
為切實做好2024年全縣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保持“雙隨機、一公開”日常監管全覆蓋、常態化,按照全省市場監管工作會議要求,我局制定了《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以下簡稱《抽查計劃》),現予以印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
我局圍繞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和本轄區市場突出風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部門要求,統籌制定本級年度抽查計劃,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任意檢查和執法擾民。要兼顧市級抽查計劃,注重各業務條線的橫向協同和縱向聯動 ,形成常態化的工作模式,保持日常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要依托全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結合本地實際,在做好對企業“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的同時,組織開展好對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雙隨機”抽查工作。
二、統籌組織實施抽查檢查工作
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應用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確定“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范圍、對象和頻次,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有針對性地抽取檢查對象,提高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要根據執法資格證的取得、人員調動及退休等情況動態更新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要加強各業務股、室的統籌協調,對檢查對象、檢查方式和檢查時間相近的抽查任務盡可能合并安排,通過“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實現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優化、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
三、做好檢查結果公示及后續處理工作
我局依據《“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細則》、《“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指引》,按計劃開展抽查檢查工作。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在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門戶網站等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對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實施后續監管,防止監管脫節。要促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監管有效銜接,對抽查發現的違法失信行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有力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自覺性。
四、加強督促指導力度
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強化監管執法業務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使用培訓,提升執法能力水平,充分考慮日常監管與執法檢查的工作性質,充實基層執法力量,緩解基層“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人員不足的問題,為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供有力保障。要保質保量完成抽查計劃,納入《抽查計劃》的抽查任務應當于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確保年底前實現全省市場監管部門抽查企業覆蓋率達3%以上,檢查結果公示率達100%。
聯系人:唐 杉
電話:5625056
附件: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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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抽查任務名稱 |
智慧監管信用風險分類要求 |
抽查事項 |
抽查對象范圍 |
抽查比例及頻次 |
抽查起止 時間 |
抽查檢查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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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全縣企業的不定向雙隨機抽查 |
低風險 |
1、登記事項檢查; 2、公示信息檢查; 3、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4、專利真實性監督檢查; 5、為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提供交易服務的檢查 |
全縣范圍內在業的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企業 |
1%;1次/年 |
2024年3月--10月 |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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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全縣廣告、商標經營企業的雙隨機抽查 |
低風險 |
廣告發布檢查 |
全縣廣告經營主體(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營單位) |
30%;1次/年 |
2024年5月--10月 |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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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對全縣糧食購銷企業計量器具專項抽查 |
高風險 |
營業執照(登記證)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經營(駐在)期限、計量器具的檢查 |
全縣范圍內糧食購銷企業 |
15%;1次/年 |
2024年3月--5月 |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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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對全縣食品加工企業雙隨機抽查 |
一般風險 |
食品生產監督檢查 |
全縣范圍內食品加工企業 |
10%;1次/年 |
2024年4月--11月 |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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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對全縣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雙隨機檢查 |
低風險 |
經營(駐在)期限的檢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審查批準情況的檢查 |
全縣范圍內藥品經營企業 |
10%;1次/年 |
2024年5月--11月 |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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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對全縣燃氣器具、電動車產品質量的雙隨機抽查檢查 |
一般風險 |
經營(駐在)期限的檢查、對燃氣器具、電動車產品質量的檢查 |
全縣范圍內經營燃氣器具、電動車企業 |
10%;1次/年 |
2024年4月--11月 |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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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對全縣電梯使用企業的雙隨機抽查 |
高風險 |
電梯使用單位監督檢查 |
全縣電梯使用單位 |
100%;1次/年 |
2024年4月--10月 |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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