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人社聯發〔2025〕5號

局各股室、所、隊:

為加強“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統一化、制度化、規范化,有效支撐事中事后監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5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按照《計劃》要求和規定的時間節點,做好“雙隨機、 一公開”抽查檢查工作,努力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全覆蓋 。

一 、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轉變政府職能的一項重大決策,是深化“放管 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是政府監管方式的重大轉變,也是有效解決隨意執法、任性執法問題的重要途徑,是促進執法公平、公正、公開、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有效抓手,是執法部門減輕基層負擔,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要充分認識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重大意義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性,以問題為導向,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提升監管水平。

二 、認真做好抽查檢查和結果公示工作

為了更好的做到精準抽查檢查,根據上級有關“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文件和計劃要求,有關股室按照我局制定的《計劃》 ,組織對轄區各類用人單位總數的3%(一般檢查事項, 重點檢查事項不設上限)抽取檢查對象實施抽查,按照信用分級分類,參照市場監管部門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并依據轄區監管實際,積極做好執法人員的隨機匹配、檢查以及結果公示工作。

三 、加強宣傳培訓,提升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強化人員培訓,不斷提高“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要加強對執法檢查人員的專業培訓,不斷增強執法人員的法治觀念、業務素養和執法能力。進一步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宣傳,重點宣傳“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對市場主體實施信用監管的意義、作用和威懾,引導市場主體誠信守法經營。

四、落實責任,高標準完成抽查檢查工作任務

有關股室要嚴格按照《計劃》要求開展工作,認真落實工作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堅持依法監管,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規范化;堅持公正高效,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持公開透明,公開隨機抽查事項、程序和結 果,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堅持管理創新,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

附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5年“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聯系人:豐樹成????????聯系電話:13934986018

????聯系人:唐???????????聯系電話:15513323730

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日


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一業一查”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抽查任務

名稱

行業類別

抽查事項

檢查對象

檢查方式

抽查比例

事項類別

發起部門

檢查依據

1

對一般監

管對象雙

隨機檢查

勞務派遣

單位

勞務派遣

用工檢查

勞務派遣

相關單位

現場檢查

書面檢查

3%;1次/

一般檢查

事項

應縣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

2

對一般監

管對象雙

隨機檢查

勞務派遣

單位

登記事項

檢查,公

示信息檢

勞務派遣

相關單位

現場檢查

書面檢查

3%;1

次/

一般檢查

事項

應縣市場

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

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5年“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抽查任務名稱

行業類別

抽查事項

檢查對象

檢查方式

抽查比例

事項類別

發起部門

檢查依據

配合部門

抽查事項

檢查依據

1

對一般監管對象雙隨機檢查

勞務派遣單位

勞務派遣用工檢查

勞務派遣相關單位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3%;1次/年

一般檢查事項

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

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登記事項檢查,公示信息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