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政發〔2025〕1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26年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為做好我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晉政發〔2025〕8號)、《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朔政發〔2025〕26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縣工作要求,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全面摸清新時代我縣“三農”家底,客觀反映農業發展新情況、鄉村建設新面貌、農民生活新變化、農村改革新成效,為科學制定我縣“三農”政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撐。

二、普查內容

普查的對象是在我縣轄區內的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三、工作舉措

(一)強化責任。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涉及范圍廣、調查對象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為此縣政府成立應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普查組織與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普查任務完成后,領導小組自動撤銷。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h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應縣調查隊負責普查具體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縣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縣發改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縣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應縣調查隊會同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組織協調;涉及鄉村振興、農業生產等方面的事項,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和協調;涉及農業類經營主體登記注冊方面的事項,由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林業生產經營方面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相關事項,由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畜牧業生產方面的相關事項由縣草牧業發展中心負責和協調;涉及水利基礎設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項,由縣水利局負責和協調。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部門要按規定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認真組織實施好本地區的普查工作。要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社區)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強化保障。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將會把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科學編制、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將充分考慮普查指導員與普查員選聘的重要性,所涉基層普查人員勞動報酬,由省、市、縣三級以3:4:3比例共同負擔??h普查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調用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并及時支付勞動報酬或補貼,確保調查工作順利進行。縣財政和普查機構要加強普查經費管理,專款專用,厲行節約。

(三)強化創新。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人工智能、數字地圖等現代化、信息化技術,提高普查工作質效。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促進普查手段數字賦能。采取全面普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質效,減輕基層工作負擔。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動普查數據共治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數據質量。牢固樹立數據質量第一意識,嚴格執行普查方案,加強普查指導培訓,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全流程、各環節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

(二)強化依法普查。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好普查各項工作。普查人員要如實搜集、報送普查資料,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普查對象要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普查資料或者遲報、拒報普查資料。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三)強化輿論引導。認真做好農業普查宣傳策劃和組織,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作用,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普查,在全縣上下營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圍。

附件:應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應縣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