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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被處罰對象基本信息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罰款金額(萬元) |
處罰機關 |
處罰決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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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環應罰 【2025】4號 |
當事人:賈海珍 |
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對賈海珍砂石堆放點進行了調 查,發現其實施了以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砂石堆放點露天堆放5000方砂石,未采取有效抑塵措施。 ??? |
該堆放點所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一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山西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Q-24給予 罰款。 |
1.7 |
朔州市生態環境局 |
202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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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1406221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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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環應罰 【2025】5號 |
當事人:王曉林 |
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對王曉林攪拌站進行了調查, 發現其實施了以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站內露天堆放約1000方砂石,未采取有效抑塵措施。 |
該公司所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規定,《山西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處罰 自由裁量基準》Q-17給予罰款。 |
4.5 |
朔州市生態環境局 |
202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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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14062219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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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環應罰 【2025】6號 |
當事人:伊維勝 |
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對伊維勝攪拌站進行了調查, 發現其實施了以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露天堆放900方砂石,未采取密閉、圍擋、遮蓋等有效抑塵措施。 ?? |
該公司所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規定,《山西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處罰 自由裁量基準》Q-17給予罰款。 |
4.5 |
朔州市生態環境局 |
202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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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1406221977******** |


晉公網安備 140622020000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