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鞏固和發展“國家園林縣城”成果推進我縣生態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中心起草了《應縣國家園林縣城復查迎檢工作實施方案》草案),擬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行文。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該方案的必要性

  (一)該文件所涉及的基本情況。《應縣國家園林縣城復查迎檢工作實施方案》主要是安排部署相關部門(單位)需要完成的任務,確定各階段的工作。

  (二)制定該文件的理由。我縣于2017年10月被國家住建部命名為“國家園林縣城”。根據省住建廳和國家住建部園林城市申報與評選管理辦法的精神,國家園林縣城實行每5年普查一次的監督管理模式,2022年--2023年是我縣國家園林縣城復查之年。為全面完成復查迎檢各項工作任務,確保順利通過復查驗收,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據和過程

  (一)制定依據

  制定該文件的依據為:

  (1)省住建廳《關于開展國家園林城市(縣城)創建和復查工作的通知》(晉建城函〔2022〕975號)

  (2)國家住建部《關于印發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選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城〔2022〕2號)

  (二)制定過程

  1.制定該方案的前期工作情況。一是按照省住建廳和國家住建部的通知精神以及“國家園林城市”標準,結合當前城市園林綠化現狀,中心召開辦公會,研究討論各相關單位對應的工作任務,同時根據復查的時間節點提出階段工作安排。二是對涉及任務的各相關單位,通過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征求了意見建議,并將征求意見建議匯總一并報縣司法局和縣政府辦。

  2.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核情況。該方案呈報山西烏金律師事務所,經我中心聘請的法律顧問審核,認為該方案出具主體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內容合法,形成法律意見書

  3.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的情況。2022年8月22日中心召開辦公會,研究議定《應縣國家園林縣城復查迎檢工作實施方案》草案

  三、需要說明的主要內容

  按照國家園林縣城復查要求,針對目前我縣園林綠化現狀和復查指標要求,制定切實可行措施,集中力量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鞏固我縣“國家園林縣城”成果,提高全縣綠化建設、管養水平,促進我縣綠化健康可持續發展。

  方案中包括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風貌特色四大類18項指標中的綠化建設和完善工作以及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城市遙感調查與測評基礎資料和測評報告》和復查時間安排、工作要求等。

 

原文鏈接: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應縣國家園林縣城復查迎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