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政辦函〔2021〕10號?
縣林業局:
你局《關于建立應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已收悉。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應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此函。
附件:1.應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
????? 2.應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人員名單
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
應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縣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的領導,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食用陸生野生動植物,形成聯合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的執法合力,經縣政府同意,建立應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協調解決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處置、防疫、補償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開展對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植物的聯合執法,通過信息互通、科研協作和平臺共享等方式,實現各環節、全鏈條、全方位、無縫隙監管。
二、成員單位
縣人民政府建立應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縣長任總召集人,協管副主任、縣林業局局長為召集人,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科技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信訪局、市生態環境局應縣分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林業局局長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股室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1次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報召集人審定會議議題,確定會議時間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員召集,會議具體內容應提前通知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相關單位。
四、工作要求
縣林業局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主動研究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積極提出工作建議或意見、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主動互通信息,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認真跟蹤督促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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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應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人員名單
總召集人:郝建忠?縣政府副縣長
召 集 人:趙景力?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韓成生?? ?縣林業局局長
成? 員:陳國棟?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楊耀斌?縣發改局副局長
馬德宏?縣教育局副局長
袁建明?縣科技局副局長
張志忠?縣公安局副局長
袁 ?成?縣司法局副局長
韓興業?縣財政局副局長
曹振俊?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栗再平?縣住建局副局長
常天亮?縣交通局副局長
臧天高?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栗再生?縣衛健局副局長
王月民?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暢宏曉?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副局長
趙 ?東?縣信訪局副局長
周 ?祥?市生態環境局應縣分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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