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2025]20號

李生輝由于保管不善,將座落于應縣白塔小區13號樓1單元201,不動產權證(證號:晉(2020)應縣不動產權第0000001號)遺失,現申請補發證書。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15個工作日。對公告內容有異議者,請在公告期限內向應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交書面材料。逾期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將按規定準予遺失補證。

公告期滿后5日內補發不動產登記證。

特此公告



應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