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2025]19號
馬懷平由于保管不善,將座落于應縣南營小區7號樓2單元1-2層西門,不動產權證(證號:晉(2017)應縣不動產權第0000026號)遺失,現申請補發證書。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15個工作日。對公告內容有異議者,請在公告期限內向應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交書面材料。逾期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將按規定準予遺失補證。
公告期滿后5日內補發不動產登記證。
特此公告
應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晉公網安備 140622020000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