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政辦發〔2024〕2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縣直各有關單位:
《應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應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含化工,下同)事故應急救援機制,迅速、有效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朔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朔州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工作原則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施救的原則。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對工作。
1.5 事故分級
依據有關規定,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詳見附件3)。
2 應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縣、鄉兩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2.1 縣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工信局、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員單位: 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應縣分局、縣交通局、縣衛健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氣象局、縣人武部、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交管大隊、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國網應縣供電公司、縣人保財險。
縣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兼任(縣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2.2 分級應對
縣級指揮部負責應對特別重大、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前期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揮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負責應對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組織指揮較大以上前期應急處置工作。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縣級指揮部應納入上級指揮部并移交指揮權,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3 現場指揮部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縣政府視情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h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指 揮 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工信局、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事發地鄉鎮負責人,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組、搶險救援組、技術組、警戒保衛組、應急監測組、醫學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善后工作組等9個工作組。根據事故情況及搶救需要,指揮長可視情調整工作組、組成單位及職責,調集縣直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事故處置工作。
2.3.1 綜合組
組 ???長: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職 ??責:收集、匯總、報送事故和救援動態信息,承辦文秘、會務工作;協調、服務、督辦各組工作落實;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2 搶險救援組
組 ???長:縣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人武部、武警中隊,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等。
職責:掌握事故現場動態,參與制定救援方案;指揮、協調現場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救援結束后,負責現場的檢查驗收。
2.3.3 技術組
組 ???長:縣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應縣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職 ??責:研判事故險情和趨勢,組織專家研究論證,為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制定應急搶險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技術組下設專家組,主要任務:研究論證應急搶險技術措施,為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應急搶險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擴大措施建議。
2.3.4 警戒保衛組
組 ???長:縣公安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交管大隊、武警中隊。
職 ???責: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人員轉移、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2.3.5 應急監測組
組 ???長:市生態環境局應縣分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應縣分局、縣氣象局。
職 ???責:負責事故現場環境、氣象應急監測工作。
2.3.6 醫學救護組
組 ???長: 縣衛健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衛健局,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職 ??責:指揮調度醫療衛生力量,確定定點醫院;協調調派專家,展開傷病員搶救、轉運和院內救治;為指揮人員、搶險救援人員和集中轉移安置人員提供醫療衛生保障。
2.3.7 后勤保障組
組 ??長: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交通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國網應縣供電公司,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職 ???責:負責保障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的需要;負責運力、油料、電力、通信等供應保障;負責救援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生活保障。
2.3.8 宣傳報道組
組 ???長: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職 ???責:組織開展新聞發布、新聞報道, 引導輿情。
2.3.9 善后工作組
組 ??長: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職 ??責:做好家屬安撫、傷亡賠償和應急補償、恢復重建工作,處理其他有關善后事宜。
3 風險防控
應急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事故預防主體責任,推進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立,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消除事故隱患。
4 監測和預警
應急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要根據危險化學品種類和特點,完善監測網絡,劃分重點監測區域,確定重點監控目標,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進行監測預警,并對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進行監測預警。
5 應急處置與救援
5.1 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事發單位負責人。事發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按規定立即報告應急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情況緊急時,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應急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報告。
應急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照規定上報。
縣應急管理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立即上報事故信息,跟蹤和續報事故及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等級和應急處置需要通報縣指揮部成員單位。
5.2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發企業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應急搶險措施,組織救援,及時疏散撤離相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根據事故情況及發展態勢,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縣人民政府及應急部門應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5.3 縣級響應
縣級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三級、二級、一級三個等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響應(各等級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 三級響應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由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啟動三級響應,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隨時掌握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視情協調增派有關救援力量,做好擴大響應的準備。
5.3.2 二級響應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向指揮長報告,由指揮長啟動二級響應。落實市工作組指導意見,必要時請求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副指揮長、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和專家等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同時,根據事故情況,迅速指揮調度有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長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及其工作組,接管指揮權,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現狀及發展態勢。
(3)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偵檢工作,確定事故涉及危險化學品品種及其危險特性,分析研判事故影響范圍和程度,劃定事故核心區、警戒區、安全區。
(4)組織開展事故會商研判,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應急救援方案。
(5)指揮、協調搶險救援隊伍和醫療救治單位積極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加強事故區域環境監測監控和救援人員安全防護,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組織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可以暫時撤離應急救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6)做好對周邊人員、場所、重要設施排查和安全處置工作(包括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范次生災害。
(7)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搶險救援需要,協調增調救援力量。
(8)組織人員展開核查、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安撫工作。
(9)做好環境、氣象應急監測和交通、通訊、電力等應急保障工作。
(10)及時、統一發布事故發展態勢、搶險救援等信息,積極協調各類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
(11)按照市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的工作。
(1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級、市級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及省應急廳、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時向事發地傳達。
5.3.3 一級響應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指揮長向縣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并建議啟動一級響應。同時,要加強現場指揮部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待省、市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后,縣指揮部移交指揮權并納入現場指揮部,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3.4 響應調整
縣指揮部或縣指揮部辦公室依據事故情況變化,結合搶險救援實際,調整響應級別。
5.3.5 響應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救出,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一級、二級響應由縣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宣布響應結束;三級響應由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響應結束。
6 應急保障
6.1 救援力量
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力量主要有消防救援大隊、縣人武部、武警中隊,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等,必要時協調省、市專業力量參與救援。
6.2 資金保障
鄉鎮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的搶險救援費用予以保障。縣財政局負責及時支付啟動縣級響應時經縣指揮部調用發生的搶險救援、緊急醫學救援、調查評估等費用。
6.3 其他保障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對應急保障工作總負責,統籌協調,全力保證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需要。有關部門要按照現場指揮部指令或搶險救援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7 后期處置
7.1 善后處置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包括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妥善安置、慰問、后續醫療救治、賠(補)償,征用物資和搶險救援費用補償,恢復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7.2 調查評估
按照事故等級和有關規定,縣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經過、原因、類別、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教訓、責任進行調查,提出防范措施。
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分析事故發生、搶險救援情況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 附則
8.1 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向公眾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員工宣傳本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同時,定期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符合修訂情形的應及時組織修訂。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6年9月9日原《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應縣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通知》(應政辦發〔2016〕38號)同時廢止。
8.3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縣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2.縣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3.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級
4.縣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條件
????解讀:應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