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轄區內的常住戶籍人口。

二、事項審查類型

即審即辦。

三、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二)《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晉公通字〔2015〕27號)

四、受理機構

公安派出所。

五、決定機構

公安派出所。

六、數量限制

無。

七、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在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的情況下,擬變更姓名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安部規定的關于公民姓氏和通用規范漢字、字體要求的,可申請辦理。

公民申報戶口登記的姓名,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且應當使用規范漢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未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需由父母提出申請,并雙方到場確認。

八、禁止性要求

(一)正在服刑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尚未執行終結的;

(二)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調查的;

(三)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終結的;

(四)刑事案件尚未審結的;

(五)被限制出國(境)期限未屆滿的;

(六)依法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期限未屆滿或者被法律法規列為職業禁止對象的;

(七)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地級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八)其他特殊情況。

九、申請材料

在符合公序良俗、遵守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公民可以變更姓名。一年內變更姓名的次數不能超過兩次。

申報材料:

(一)本人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

(二)變更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三)變更人員的出生證、父母結婚證或離婚證(未成年人變更時需要)

十、申請接收

(一)網上申請

1.關注“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實名注冊后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

2.公安機關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進行預受理審核。申報信息、審批進度、辦理通知等相關信息將會通過“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告知,也可在微信公眾號“個人中心”查詢審批進度、在辦業務等。需申報人配合的,將會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3.現場核驗材料及辦理。申報人收到微信公眾號推送的辦理通知后,持申請材料原件前往戶籍地派出所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二)現場申請

申請人可持申請材料原件前往戶籍地派出所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1.申請人向戶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十二、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

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無。

十五、辦理結果

批準或不批準決定。

十六、結果送達

可由窗口直接領取。

十七、咨詢途徑

派出所戶籍窗口。

十八、辦公地址和時間

派出所戶籍窗口;法定工作日。